企业信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诚信建设 > 企业信用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 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5-09-29     浏览:2579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我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诚信建设,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16号)和《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省政府令第1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凡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持有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证书,正常生产和经营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均列为参加信用评价对象。

第三条 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散办”)是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督导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混凝土协会”) 受省散办委托负责计划和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各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市散办”)及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等相关社会组织,协助本地区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 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按照“企业申请、随时受理、分批评价”的原则,组织预拌混凝土企业积极参与。

第五条 评价考核的内容主要为:企业生产基本条件、诚信建设、质量管理、生产设备管理、质量控制、企业文化和安全文明生产等六项。

第六条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设AAAAAA三个等级。等级评定实行分项考核计分方式,按本办法所附的《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分项评价评分表》(详见附件1)逐项考核评分,总评分为700分。经考核评分,被考核企业总得分650分以上(含650分)的,为AAA级信用企业;总得分550-649分的,为AA级信用企业;总得分450-549分的,为A级信用企业。总得分449分以下企业不予定级,按评价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整改后重新申请评级。

第七条 参加信用评价的预拌混凝土企业需准备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己获备案的设施设备备案表(首页);

5、企业资质要求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试验室在岗人员经省主管部门培训核发的岗位证书。

第八条 参加信用评价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在“广东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gdssjg.cn)填写《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申请书》(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将打印的申请书签名与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文件,连同第七条的6项资料扫描电子文件通过信息平台上传至企业所在地的市散办,随后提交第七条的资料原件由市散办查验。

第九条 通过查验符合要求的,由市散办在网上填写《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表》(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评价表”),连同参评企业的电子文件一并通过信息平台上传至省混凝土协会。

第十条 省混凝土协会根据各地申报评价情况,制定评价计划,报省散办同意后,组建评价小组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价。评价小组成员由省混凝土协会从行业专家库中随机抽调的专家组成。

被评企业所在地的市散办与行业协会等相关社会组织派出观察员,见证现场评价过程,并对现场评价工作提供协助。

第十一条 现场评价工作完成后,评价小组应填写和提交《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报告》(详见附件4,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有信用等级的评价结论并经评价小组成员签名和观察员见证。

第十二条 省混凝土协会根据评价小组意见,确定被评企业信用等级,并经信息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评价表和评价报告的电子文件通过信息平台上传省散办核准,由省散办在信息平台公布。

第十三条 根据评定结果,对获得AAA级、AA级及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颁发《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

第十四条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由省散办会同企业所在地市散办及行业协会等相关社会组织,对获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如企业各项考评项目发生较大变化的,由省散办督促省混凝土协会组织评价小组进行复评。

第十五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企业晋级和评优的参考依据之一。同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并对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管理,由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1AAA级企业
  
1)工程投标时,同等条件下在申请预选承包商时优先入围;

2)在企业资质升级或办理增项时可获得优先推荐函;

3)评优评先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在省内有优先发展权。

2.AA级企业,比照AAA级企业(2)、(3)执行。

3.A级企业,可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 对使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谋取企业信用等级的企业,一经查实,收回牌匾和证书,同时在信息平台上通报批评,且三年内不得参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第十七条 在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降低其信用等级直至撤消已评定等级:

(一)原材料、产品质量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二)复评结果低于原评分等级的;

(三)出借资质、越级承揽工程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死亡的;

(五)恶意拖欠工人工资,造成集体上访,且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得力,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拒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停产(或整改)通知书的;

(七)发生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

第十八条 被降级或撤消企业信用等级的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企业信用评价。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2121日起实施。

 

附件:1.《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分项评价评分表》

2.《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申请书》

3.《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表》

4.《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报告》


附件1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分项评价评分表

 

评价

项目

评 价 内 容

评 价 办 法 及 标 准

标准分

实得分

1                   基本

条件

(应达到)

1.1持有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核查证书原件,资质证书与企业营业执照名称必须一致。

应符合

 

1.2产品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

两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无因产品质量导致工程质量事故或质监抽检不合格记录。

应符合

 

1.3企业登记

企业应在广东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监管信息平台登记备案。

应符合

 

1.4设施设备备案

列入备案的设施设备应在广东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监管信息平台备案。

应符合

 

2  诚信

建设(150)

2. 合同管理

20分)

2.1.1

合同管理

制度

有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制度操作性差扣2分;无制度不得分。

5

 

2.1.2

合同

文本

有统一的合同文本2;合同条款符合《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得3分。

5

 

2.1.3

合同台帐管理

无台帐不得分,有台账但内容不齐全扣3分。

5

 

2.1.4

合同评审程序

有健全的合同评审程序可得分,无合同评审程序不得分;评审内容不齐全每次扣1分。

5

 

2.2   售后服务(15)

2.2.1

质量回访

核查回访记录:每个正常供应状态项目每月回访不得少于1次。抽查两年内记录,每少1次扣1分。

5

 

2.2.2

顾客

满意度

顾客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满意度评价表,评价满意度应达到95%以上;凡顾客评价不满意的项次,应有原因分析,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对不满意项无整改措施每项次扣2分;有整改措施无验证记录每项次扣2分。

10

 

2.3产品质量

合格率(20)

2.3.1

预拌混凝土出厂

合格率

按有关标准对出厂混凝土强度进行评定,出厂合格率100%20分,在相关年度内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的质量事故或合格率达不到100%的不得分。

20

 

2.4诚信经营

(75)

2.4.1

诚信

教育

开展诚信教育,应有教育活动记录。半年不少于一次,无记录不得分。

5

 

2.4.2

依法纳税

应有纳税证明材料,没纳税证明不得分。

20

 

评价

项目

评 价 内 容

评 价 办 法 及 标 准

标准分

实得分

2                  诚信

建设  (150)

2.4诚信经营

(75)

2.4.3

员工

劳动合同

核查在岗员工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在岗职工与签订合同人员不符的,每人次扣1分。

10

 

2.4.4

职工

工资发放

核查工资发放明细表,应与在社保部门备案的员工花名册一致;无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的,每人次扣1分;拖欠员工工资每人次扣1分。

20

 

2.4.5

职工

社会保险

依法为在册职工购买社会保险。核查对照在册员工花名册及社保单、工资单,全部购买的得10分,少1人扣3分。

10

 

2.4.6

统计

报表

定期如实编写生产情况报表(月、季、年报)并及时上报散装水泥主管机构。无报表、虚报、不上报不得分,延迟上报的每次扣3分。

10

 

2.5 行业自律

 (20)

2.5.1

公平

竞价

公平竞价无相关投诉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0

 

2.5.2

恶意

抢工程

无恶意抢工程相关投诉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0

 

分 项 评 价 总 得 分

150

 

3        质量

管理    (160)

3.1 组织机构    (40)

3.1.1

职能部门设置

应设置保证正常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基本职能部门(行政部、经营部、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等)。设置不全的,每缺一个扣1分。

15

 

3.1.2

质量

体系文件

应编写《质量管理手册》及相应支持性的《程序文件》和第三层次文件,明确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将目标分解,编写质量体系文件得8分,质量管理体系经ISO认证得2分。

10

 

3.1.3

技术人员配备

应按资质条件要求配备技术人员。核查技术人员花名册,缺1人扣1分。

5

 

3.1.4

技术人员登记

技术人员按要求在信息平台登记齐全的得10分。没登记不得分。登记不全按比例扣分。

10

 

3.2 管理制度

(20)

3.2.1

生产管理制度(详见附表1

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核查制度文件,缺一项扣2分。

10

 

3.2.2

试验室

管理制度(详见附表2

应建立健全试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核查制度文件,缺一项扣2分。

10

 

评价

项目

评 价 内 容

评 价 办 法 及 标 准

标准分

实得分

质量管理

(160分)

3.3 技术管理   (55)

3.3.1

技术职称证书、任职文件

核查技术管理人员名册及职称证书、任职文件。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无任职文件扣2分。

5

 

3.3.2

岗位证书

技术人员有省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核查人员名册及上岗证,每缺1个上岗证扣1分。

5

 

3.3.3

检测员

聘用

检测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单位,违反的不得分。

5

 

3.3.4

标准、规范、规程

应备有齐全的现行有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缺一种标准扣1分(应用规范等详见附表3)。

5

 

3.3.5

试验

仪器设备

有检验必须的试验仪器设备,并建立台账,缺一项扣2分(详见附表4)。

5

 

3.3.6

设备检测

需检定/较准的仪器无检定合格证书或较准证书的不得分。每台仪器设备缺1份扣2分,证书过期扣1分;自检设备无自检方法扣1分,无记录扣1分。

10

 

3.3.7

比对试验

核查比对试验的资料,没有参加比对试验不得分。

5

 

3.3.8

档案资料管理

档案资料管理完善,应有专人负责。不符合不得分。

5

 

3.3.9

试件植入电子芯片

当地主管部门有要求而未使用的不得分,有使用或当地主管部门尚未要求的得10分。

10

 

3.4 试验场地要求(20)

3.4.1

试验场所

试验场所各功能区应设置齐全、分布合理。功能区设置不齐全一项扣2分、分布不合理扣2分。

10

 

3.4.2

标准

养护室

有符合要求的标准养护室,且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温湿度控制不符合要求扣2分,面积不够扣2分。

5

 

3.4.3

专用

留样室

有符合要求的专用留样室,且面积大于15平方米,面积不够扣2分。

5

 

3.5 员工培训管理(25)

3.5.1

培训考核计划

各部门有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并如期实施的得10分。无培训计划和记录不得分。

10

 

3.5.2

继续教育

持证人员一年内应至少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并有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不得分。

10

 

3.5.3

培训档案

建立完整的持证人员培训档案,无档案不得分。

5

 

分 项 评 价 得 分

160

 

评价

项目

评 价 内 容

评 价 办 法 及 标 准

标准分

实得分

生产设备管理

  70分)

4.1 生产设备管理(35)

4.1.1

生产设备

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先进生产设备,主机设备运行正常。未建设备台账及运行不正常不得分。

10

 

4.1.2

计量装置

生产计量装置应定期送检和自检,并有详细记录。核查设备检定证书及检定校准记录,未送检或过期的不得分。

10

 

4.1.3

设备

维护保养

主要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有台帐、有计划、有记录。核查相关记录,每项不达标扣1分。

5

 

4.1.4

电脑

管理系统

电脑管理系统运行正常,生产记录清晰完整,备份保存2年以上。随机抽查配料清单,不符合不得分。

10

 

4.2 输送设备泵送设备 管理   (25)

4.2.1

砼运输、泵送设备

运输设备、泵送设备符合资质登记要求,并在广东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监管信息平台备案。核查设备台帐及备案登记表,缺1台扣2.5

5

 

4.2.2

车辆年检

运输车辆应有年检记录并年检合格。核查年检记录,无相关记录每项次扣1分。

5

 

4.2.3

车辆

维护保养

车辆维护保养应有台帐和记录。核查台帐和记录,无相关记录每项次扣1分。

5

 

4.2.4

车辆

行踪管理

所有车辆装卫星定位导航系统15分,没装的每辆扣1分。

10

 

4.3 管理软件系统  (10)

4.3.1

管理系统

企业配备管理软件系统进行生产监管的10分,没有配备不得分。

10

 

分 项 评 价 得 分

70

 

质量控制

(180分)

5.1 原材料管理 (85)

5.1.1

材料采购

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控制程序,明确原材料采购技术要求。核查原材料采购控制程序和技术要求,违反标准规范要求的不得分。

10

 

5.1.2

原材料

供方管理

应严格执行原材料供方管理程序,建立合格供方档案。核查供方评估报告及合格供方档案,无评估、无档案不得分。

10

 

5.1.3

违规使用原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原材料,如立窑水泥和未经处理及虽经处理但不符合标准的海砂等。违规使用的不得分。

20

 

5.1.4

材料

储存管理

应严格执行储存管理程序,保证原材料存放规范,有明显标识、无混存,库存准确。混存不得分,没进货入库台帐扣4分,标识不规范扣2分。

10

 

5.1.5

场地硬底化

砂石存放场地铺设混凝土地面硬底化,排水应畅顺。未硬底化不得分,排水不顺畅扣2分。

5

 

5.1.6

原材料质保书

原材料有厂家或供货方合格证明。核查相关资料,每缺1份扣3分。

5

 

评价

项目

评 价 内 容

评 价 办 法 及 标 准

标准分

实得分

5  质量控制 (180)

5.1 

原材料

管理 

(85)

5.1.7

原材料

检验

按标准要求制定原材料的检验项目、检验频率及封存样规定,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核查检验原始记录、留样、检验台帐,记录不规范每次扣2分、没有封存样每次扣2分,没有检验便使用不得分。

10

 

5.1.8

原材料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

应建立材料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原材料使用去向不清晰不得分、不齐全扣2分。

10

 

5.1.9

原材料

送检

水泥、砂、石、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至少每两个月送有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一次。核查送检报告,不按规定送检每一次扣1分。

5

 

5.2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45)

5.2.1

配合比

数据库

试验室应建立各种原材料、工艺及各强度等级混凝土配合比的数据库(有配合比计算过程及试验相关原始记录,并符合JGJ55-2011标准要求)。核查配合比汇总表及相关记录,设计不规范不得分,无试验记录不得分;无计算书或相关资料扣3分。

10

 

5.2.2下达配合比

配合比通知单下达应准确。不准确不得分。

10

 

5.2.3

配料生产

应按配合比通知单配料生产,计量误差符合GB/T14902标准规定。核查配料清单,不按配合比生产不得分,计量误差超出规定每次扣2分。

10

 

5.2.4

混凝土

运输调度

混凝土运输调度表记录齐全、内容(工程名称、施工部位、车次、车牌号码、出车时间、车载方量等)完善。核查对比调度表和出厂记录,缺一车扣1分,内容不完善扣1分。

10

 

5.2.5

生产台帐

建立混凝土生产台帐,内容应齐全。无台账不得分,内容不齐全扣2分。

5

 

5.3

出厂混凝土质量控制

(50)

5.3.1

计量零点校核

每一个工作班正式称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核查相关记录,没有记录不得分。

10

 

5.3.2

出厂检验

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取样及相关检验,并做好标识和记录。核查相关检验记录。标识不规范扣2分,记录不规范扣2分,取样少一次扣2分。

10

 

5.3.3

随车资料

按规定提供《预拌混凝土发货单》、《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随机抽查,无单不得分。

10

 

5.3.4

强度统计分析

每月应进行混凝土强度统计分析,评定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且有分析处理措施。没有统计分析不得分。

10

 

5.3.5

质量监督检验抽查

定期接受有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抽查,应有抽检报告。无抽检报告不得分。

10

 

分 项 评 价 得 分

180

 

评价

项目

评 价 内 容

评 价 办 法 及 标 准

标准分

实得分

企业文化安全文明 生产(140)

 

6.1 企业文化建设  (25)

6.1.1

企业标志

制定体现企业文化的标志,无标志不得分,搅拌车、泵车无标志扣2分。

10

 

6.1.2

企业文化

有反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企业目标的标语,有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文化活动,无标语、无资料不得分。

10

 

6.1.3

荣获称号

获得国家或省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得5分。

5

 

6.2 安全

生产 

(35)

6.2.1

安全培训教育

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无培训不得分。

10

 

6.2.2

安全防护装置和

警示标志

生产场所、设施有危险处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并有安全警示标志。无警示标志不得分。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和标志不完整,发现1处扣2分。

10

 

6.2.3

安全

应急预案

应制定安全应急措施预案,无预案不得分。

15

 

6.3 文明

生产 

(80)

6.3.1

生产场地

搅拌楼、原材料上料、配料等设施设备应全封闭。全部封闭得10分,不完全封闭发现1处扣2分;封闭不防尘发现一处扣1分;生产场地脏、乱、差扣2分。

10

 

6.3.2

收尘配套

搅拌主机、筒仓应配备收尘设施且正常使用,无收尘设施不得分,设施不能正常使用1处扣2分。

10

 

6.3.3

运输车辆整洁

运输车辆整洁卫生,出料口有防漏措施,无漏料(浆)、无残渣,在厂区内行驶时无明显扬尘。不符合要求每发现1处扣2分。

15

 

6.3.4

厂区绿化

厂区绿化面积应达到5%以上得5分,达不到不得分。

5

 

6.3.5

雨污分流

厂区内应有雨污水分流系统,没设置不得分。

5

 

6.3.6

生产用水循环使用

生产用水应循环使用并达到零排放,未设置循环使用系统不得分。

10

 

6.3.7

废料利用

配备废(剩)料的砂、石分离设施并正常使用,无分离设备不得分,不能正常使用扣3分。

10

 

6.3.8

固体废料零排放

经分离的固体废料再利用,固体废料达到零排放得5分。未再利用不得分。

5

 

6.3.9

环境监测

粉尘、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达到标准要求,近期环境监测报告应合格。查看近期环境监测报告,不合格不得分。

10

 

         

140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总 得 分

700

 


 

下列附表1至附表4是本附件1的附表

 

附表1

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管理制度

序号

        

检查结果

 

1

各级岗位责任制

 

 

2

各岗位操作规程(作业程序)

 

 

3

技术方案审批制度

 

 

4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

 

 

5

产品质量文件审核签发制度

 

 

6

原材料采购与检验、抽检制度

 

 

7

混凝土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制度

 

 

8

安全生产制度

 

 

9

质量纠纷处理制度

 

 

 


 

附表2

 

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管理制度

序号

         

检查

结果

备 注

1

环境管理制度

 

 

2

安全管理制度

 

 

3

样品收发、保管、检验制度

 

 

4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送检、自检制度

 

 

5

检验原始记录、台账与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与审核制度

 

 

6

混凝土配合比管理制度

 

 

7

混凝土产品质量跟踪管理制度

 

 

8

抽查对比制度

 

 

9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10

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

 

 

11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2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13

检验过程的应急预案

 

 

14

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5

奖惩制度

 

 

 

 

 

 

 

 

 

 

 

 

 

 


附表3-1

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序号

标 准 名 称

标准代码标准号

检查      结果

备 注

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19001-2008

 

 

2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025-2008

 

 

3

预拌混凝土

GB 14902-2003

 

 

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2011年版)

 

 

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164-2011

 

 

6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GB/T50476-2008

 

 

7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08-2008

 

 

8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080-2002

 

 

9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081-2002

 

 

10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GB/T 50082-2009

 

 

1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 50107-2010

 

 

12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175-2007

 

 

13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176-2008

 

 

14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

GB/T 1345-2005

 

 

15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1346-2011

 

 

16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8074-2008

 

 

17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GB/T 17671-1999

 

 

18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 2419-2005

 

 

19

建筑用砂

GB/T 14684-2001

 

 

20

建筑用卵石、碎石

GB/T14685-2001

 

 

2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1596-2005

 

 

 

附表3-2

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序号

标 准 名 称

标准代码标准号

检查      结果

备 注

22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18046-2008

 

 

23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GBJ 146-90

 

 

24

混凝土外加剂定义、分类、命名与术语

GB/T 8075-2005

 

 

25

混凝土外加剂

GB 8076-2008

 

 

26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GB/T 8077-2000

 

 

27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19-2003

 

 

28

混凝土膨胀剂

GB23439-2009

 

 

29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GB/T 18736-2002

 

 

30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55-2011

 

 

31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T 10-2011

 

 

32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

JGJ/T 193-2009

 

 

33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

JGJ/T 15-2008

 

 

34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 23-2011

 

 

35

水泥强度快速检验方法

JC/T 738-2004

 

 

3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52-2006

 

 

37

混凝土泵送剂

JC 473-2001

 

 

38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JC 474-2008

 

 

39

混凝土拌拌合用水标准

JGJ 63-2006

 

 

40

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JGJ 28-86

 

 

41

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技术规程

DBJ/T 15-74-2010

 

 

 


附表4

试验室必备仪器设备汇总

 

序号

检查结果

 

1

压力试验机(水泥强度检验用300KN

 

 

2

压力试验机(混凝土强度检验用2000KN3000KN

 

 

3

水泥抗折试验机

 

 

4

标准水泥及混凝土抗压、抗折、抗渗试模

 

 

5

水泥净浆搅拌机

 

 

6

水泥胶砂搅拌机

 

 

7

水泥胶砂振实台

 

 

8

水泥胶砂跳桌

 

 

9

水泥恒温恒湿标准养护箱

 

 

10

水泥标准稠度测定仪

 

 

11

混凝土标准养护室(含国家标准规定的设备配置)

 

 

12

试验用混凝土搅拌机

 

 

13

试验用标准混凝土振动台

 

 

14

混凝土坍落度筒

 

 

15

煮沸箱

 

 

16

比表面积仪

 

 

17

筛析仪(含0.08mm0.045mm筛)

 

 

18

雷氏夹膨胀值测定仪

 

 

19

电热恒温干燥箱、马弗炉

 

 

20

分析天平、电子天平、电子秤

 

 

21

混凝土抗渗仪

 

 

22

砂,石标准筛

 

 

23

砂,石振筛机

 

 

24

碎石针片状规准仪

 

 

25

压碎指标值测定仪

 

 

26

贯入阻力仪

 

 

27

混凝土拌合物含气量测定仪

 

 

28

PH酸度计、密度计等

 

 

29

氯离子测定仪

 

 

30

国家指定供应商的标准砂

 

 

31

容积升全套

 

 

 

 


附件2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申请书

  

本企业成立于     年    月,己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持有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证书,是正常生产和合法经营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现根据《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申请参加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从提交申请起已做好接受考评小组进行考评的一切准备。

本企业地址位于:        县区              号,在广东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监管信息平台的登记号是:                     。企业法人代表是:             先生/女士。

企 业 名 称:   

 

企业法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表

 

申请企业

 

申请

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企业

所在地的

市散办初

审意见

 

 

 

         

 

 

 

单位:

       

以下由省混凝业协会和省散办填写

评价日期

 

评价批次

 

获评分数

 

 

信用等级

 

 

省混凝土协会审定意见

 

 

 

 

 

 

 

 

 

 

 

      

 

 

 

 

 

 

省散办核准意见

 

 

 

 

 

 

 

 

 

 

 

 

     

备 注

本表由市散办在接受企业申请并查验所有资料符合要求后填与意见,再连同参评企业的电子文件一并通过信息平台上传至省混凝土协会。省混凝土协会审定并提出意见与盖章后,将此表扫描并通过信息平台传至省散办。

 

附件4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

 

     

 

 

 

 

 

 

 

 

 

 

 

 

 

 

 

 

 

 

评价 组织 单位: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

被考评企业名称:    

      间:  20   年        日   

                       

                      


填表须知

1、本《评价报告》须用黑色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晰;

2、本《评价报告》中《预拌混凝土信用企业评价整改通知书》由评价小组填写。所填列项目页面不足填时,可用A4纸附页,并须连同正页编写页码和签名;

3、本《评价报告》须经评价组织单位盖章后方为有效;

4、本《评价报告》一式二份,省预拌混凝土协会和被评价企业各留一份。


     

项   目

标准分

评 价

得 分

 

评价小组根据《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于               日 至     日对                                  进行了现场评价。

经综合评价,该企业信用等级为: □A A A   A A    A   □不评定等级

 

评价组组长:            

 

    员:              

 

企业负责人:

         

 

基本条件

应合格

 

诚信建设

150

 

质量管理

160

 

生产设备管理

70

 

质量控制

180

 

企业文化及

安全文明生产

140

 

合计

700

 

评 价 小 组 成 员

         成员

 

工 作 单 位

负责评价内容

签 名

组 长

 

 

 

 

组 员

 

 

 

 

组 员

 

 

 

 

组 员

 

 

 

 

组 员

 

 

 

 

                                                 

 

 

(评价组织单位盖章)

                                                                 

 

预拌混凝土信用企业评价整改通知书

 

企业名称:

序号

条款号

不符合性描述

评分

情况

整改意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以上       项整改内容,要求企业在                        完成整改,完成整改后重新申请参评。

  

评价组长:                              企业负责人:

                                                  

                                          

 

 

 

 

 

 

 

 

 

 

 

 

 

 

 

 

 

 

 

 

 

 

 

 

 

 

 

 

 

 

 

 

抄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刘锦红巡视员,执法局、建筑市场处。

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2012119日印发




附件:广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


共分: 1

上一主题为空了!   下一篇  【关闭
首 页 | 协会概述 | 动态资讯 | 政策法规 | 合同管理 | 会员风采 | 诚信建设 | 造价信息 | 技术园地 | 资料下载 | 联系我们
电话:0756-2175805 传真:0756-2175805 邮箱:zhsnzpxh@126.com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新光里三街23号5栋202室(市政府斜对面直入200米)
Copyright © 2014 珠海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69573号
在线沟通
投诉建议
业务咨询
业务咨询
服务热线
0756-217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