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水制协[2014]012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预防、减少、控制法律纠纷,应广大会员单位要求,协会聘请珠海市林氏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律总监林叔权担任法律顾问,为行业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和法律服务。现将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和申请法律顾问服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解答法律咨询,对突发或日常咨询事项及时提出法律处置方案与建议;
(二)审查、修改重要文件,协助行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应协会请求参与重大合同、项目的谈判及重大事项决策评价,完备重大决策及签订合同的法定内容与手续,防止法律纠纷发生;
(四)委托代理行业内行政、经济、民事、刑事等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五)发现或预见协会重大涉法涉诉隐患,适时提供法律提示和应急决策参考建议;
(六)应协会邀请对行业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二、申请法律顾问服务要求
聘请法律顾问的目的在于预防和减少可能损害行业权益的不利因素和风险,加强协会常规工作和对外工作的规范性。各会员单位涉及到法律问题或签订法律文书需要帮助时,可向协会提出申请,填写《珠海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法律顾问服务申请表》,由协会统一协调安排。
附件:《珠海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法律顾问服务申请表》
珠海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
2014年11月3日
珠海市水泥制品行业协会法律顾问服务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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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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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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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事项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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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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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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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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